房屋安全自检自查刻不容缓!
住房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大半部分时间都生活居住的地方,所以我们对于它的安全性是非常关注的,国家对建筑设计的要求近些年是在不断提高的,一般质量好的房屋就算是售价高也会非常受欢迎。
毕竟要是住房在安全性方面没有足够的保障,将来在居住的过程中会有许多的困扰和安全隐患,这对于住房安全问题来说是一种很大的威胁。而房屋在建筑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安全性通常都会进行结构加固,为的就是让房屋在居住的过程中能够有更高的安全性保障。
质量好就代表房屋可以居住的年限要长很多,特别是对于一些地质环境比较恶劣的地区,比如地震高发城市或是洪涝灾害高发区域,对于建筑要求更加严苛了很多。这样的地区建筑物一定要有防震的效果,就是要求它的建筑承压能力更强。
其实现在房地产竞争这么激烈,就是不是地震高分区也会把房子的质量看的很重,因为好的产品才是公司实力的见证。一般好品质的房子,都会要求抗震加固设计的。只有加固的楼板整体的居住年限会更长,而且经过结构加固的房子好处很多,房子销量也更好好。
1.谁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当事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当事人(管理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实际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当事人(管理人)非实际使用人的,实际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房屋安全责任
2.房屋日常使用要注意什么?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房屋的设计用途及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房屋,并对房屋进行维护保养。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有义务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或应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组织开展的既有房屋普查和专项检查行动。
3.房屋修缮、改造或室内装饰装修应该注意什么?
房屋修缮、改造或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登记,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
房屋修缮、改造或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2、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3、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4、损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
5、有可能给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人和共有部分带来安全隐患的行为;
6、其它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4.如何知道房屋结构是否安全?
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可委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上公布的房屋检测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鉴定,从鉴定结论判断房屋结构是否安全。
5.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1.房屋改建、扩建或增加使用荷载;
2.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
3.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4.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损伤;
5.因火灾、爆炸、碰撞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损伤;
6.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
”
6.危险房屋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处理?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通过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C级(局部危房)或D级(整栋危房)的房屋,可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是否危及相邻房屋和周边人员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须立即拆除的房屋。
禁止出租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7.发生房屋安全紧急事故时怎么处理?
如遇房屋严重开裂、坍塌、幕墙损坏等房屋安全紧急事故,应第一时间撤离人员,并立即报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通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进行紧急处理。
8.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严格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如违反上述规定,相应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