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商品房装修中承重结构损害

发表时间:2017/10/26 00:00:00  浏览次数:1265  

现代楼市房价一路高歌猛进,尤其以北、上、广、深著称。当下工薪族刚需买套房实属不易,有的甚至还要搭上二代人的积蓄、房货。一拿到房,业主自然想着室内装饰装修,对于房屋套内面积利用率要求最大化,势必会对住宅室内墙体、门、窗等进行敲砸改造。这样难免会破坏住宅的承重结构,造成整幢楼的结构安全性降低,抗震性能也受到影响,存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极大隐患。

原本“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谁知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装修人、装修公司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擅自增加楼面荷载的,由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装修公司处5000以上20000以下罚款。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的,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砼墙体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修公司处2000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3、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或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4、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修活动中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广大业主在装修中如何避免承重结构损害呢?首先装修人在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并提报相关材料,物业管理单位有业务将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其次业主、装修公司与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签定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单位依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室内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最后提醒广大业主一定要选择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装饰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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